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洪市監處罰〔2023〕00070號)顯示,洪澤永康醫療器械經營部存在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及其從屬的違法行為,被淮安市洪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金額200000元。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5月26日。
2014年9月,當事人與喜來健醫療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簽訂《銷售店合同書》,約定當事人從該公司購進產品用于銷售。產品有①喜來健牌多功能溫熱理療床(型號CGM-RHV和CGM-V5),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產品注冊證編號“津械注準20222090841”,適用范圍為“該產品適用于腰肌勞損、腰椎間盤突出癥、頸椎病、肩周炎、慢性疲勞綜合癥、便秘、慢性胃炎、失眠癥、盆腔炎、前列腺炎(非細菌感染)、高血壓病、2型糖尿病等疾病的輔助治療,具有康復保健作用。”該產品為Ⅱ類醫療器械。
②喜來健牌生態能量電熱墊(當事人稱呼該產品為“小毯子”,該產品上鑲嵌有圓形石塊,當事人稱其為“能量石”),執行標準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8-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電熱毯、電熱墊及類似柔性發熱器的特殊要求》,QB/T2994-2008《電熱毯、電熱墊和電熱褥墊》,屬普通商品;③喜來健牌愛眠生態能量電熱褥墊(當事人稱呼該產品叫“能量石大床墊子”,該產品上也鑲嵌有“能量石”)。執行標準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8-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電熱毯、電熱墊及類似柔性發熱器的特殊要求》,QB/T2994-2008《電熱毯、電熱墊和電熱褥墊》,屬普通商品。
根據群眾舉報提供的相關材料,經執法人員核查,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配備有電腦,視頻、音頻播放設備,用于對老年人進行宣傳。2022年9月22日,當事人口頭宣傳上述“能量石”能消炎、凈化血液,當事人通過宣傳該“能量石”能消炎、凈化血液,目的在于銷售鑲嵌有“能量石”的生態能量電熱墊和愛眠生態能量電熱褥墊。還用張玉生(音)使用理療床后其后背脂肪瘤消失的例子誤導老年人相信理療床能祛除脂肪瘤。
2022年9月26日,當事人口頭宣傳其銷售的上述3種喜來健產品能預防“息肉、腦梗、血壓高、頸椎不好、睡眠不好、胃子不好、前列腺、婦科不好”。
2022年12月8日,當事人口頭宣傳愛眠生態能量電熱褥墊可以祛除寒濕、凈化空氣、促進血液循環、促進新陳代謝、凈化血液,改善頸椎不好、腰不好、腿不好、肩周炎、胃子不好。
2022年12月9日,當事人用播放視頻、并對視頻進行講解的形式,講述一位年老阿姨為患有子宮肌瘤的女兒買喜來健床墊的事例,該事例中某阿姨的女兒有子宮肌瘤,切除過后又長,使用喜來健床墊后就不長了。該故事暗示聽課老人,涉案床墊能治療子宮肌瘤。還講述了一位使用者家的孫子脖子、肚子上有淋巴疾病,通過睡喜來健床墊后疾病消除了。該事例暗示聽課老人,愛眠生態能量電熱褥能治療淋巴疾病。
執法人員對15名消費者進行走訪詢問,以及對當事人的調查,發現當事人2年來,持續使用視、音頻播放設備及口頭講解的形式對其所售產品進行宣傳,宣傳其產品有凈化血液、凈化空氣、治療脂肪瘤、腦梗、淋巴疾病、子宮肌瘤等功能。 當事人銷售期間沒有賬冊,多次開展促銷活動,銷售價格不等,根據其提供的說明并結合各種證據,其進貨款合計為108.4萬元,銷售額合計140萬元。該銷售額與虛假宣傳行為有一定關聯性,但不是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涉案多功能溫熱理療床為醫療器械,適用范圍為“該產品適用于腰肌勞損、腰椎間盤突出癥、頸椎病、肩周炎、慢性疲勞綜合癥、便秘、慢性胃炎、失眠癥、盆腔炎、前列腺炎(非細菌感染)、高血壓病、2型糖尿病等疾病的輔助治療,具有康復保健作用。” 當事人宣傳涉案理療床能祛除脂肪瘤,具備對息肉、腦梗、婦科疾病的預防功能,已超出該產品的適用范圍。涉案生態能量電熱墊和愛眠生態能量電熱褥墊為普通商品,經辦案人員查閱相關資料和產品說明書,未發現該2產品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當事人宣傳該2產品能消炎、凈化血液。宣傳愛眠生態能量電熱褥墊能祛除寒濕、凈化空氣、促進血液循環、促進新陳代謝,改善頸椎不好、腰不好、腿不好、肩周炎、胃子不好,預防、治療子宮肌瘤,治療淋巴疾病,涉嫌夸大該2產品的性能、功能。
洪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之規定,構成對其銷售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洪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并處罰金200000元。
官網顯示,喜來健自2001年進入中國以來,已形成線上線下全渠道營銷的商業模式,經過二十余載的不懈努力,形成了以喜來健醫療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為核心,以天津、延吉兩家現代化工廠和一個研發中心為支點,經銷店覆蓋全國幾十個省、市及自治區的大規模企業。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喜來健醫療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韓國株式會社喜來健,持股比例70%。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