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5日)起執行!
福建省醫保局印發了
單列門診統籌支付醫保
藥品目錄(2024年版)
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單列支付藥品目錄”內的藥品
無需住院
在門診也能享受到醫保報銷待遇!
一起來看——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醫保發〔2024〕33號)精神,根據《福建省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管理辦法(試行)》(閩醫保規〔2024〕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我局制定了《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醫保藥品目錄(2024年版)》,現予印發,自2025年4月15日起執行。
支付政策及醫保待遇按《管理辦法》規定執行,未在目錄內的藥品不執行單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轉為常規目錄的國談藥品繼續保留“單列統籌支付”管理,期限為2年。各統籌區要做好政策銜接,加強醫保用藥管理,促進單列門診統籌支付醫保藥品規范、合理使用。
2.繼續保留“單列支付”管理的已轉為常規目錄原國談藥品
3.不高于原國談藥品價格的同通用名藥品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 編輯:陳祥旺 ※ 校對:張銘革
※ 審核:鄭舒平
※ 來源: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