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此前的規定,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必須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才可以在藥店刷醫保卡,也就是參保人個人賬戶累計余額要達到7778元的門檻,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刷醫保卡購藥。”9月20日,深圳市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而按照10月以后執行的新政策,參保人醫保個人賬戶只要有余額,即可按規定的范圍使用,而且可以供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只要參保人和親人申請家庭關聯的綁定成功,使用時也可以直接扣參保人醫保卡內個人賬戶余額。
取消醫保個人賬戶零售藥店使用門檻的不止深圳一地。根據上海市醫保局最新發布的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政策,全市定點藥店的個人醫保賬戶醫保購藥金額、非處方藥購藥數量與次數限制均被取消。
“零售藥店與傳統醫療機構相比,擁有數量多、分散廣、輻射范圍大、便捷性強等優勢,在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大趨勢下,進一步取消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非處方藥品的限制,不僅極大方便了參保人,特別是老年慢病患者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也讓實體定點零售藥店,特別是連鎖零售,獲得了進一步的市場增量機會。” 9月20日,中國中藥協會合理用藥專委會常務副主委康震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米內網零售中心總監、資深研究員林赟也提到,取消參保人使用個人帳號在藥店購藥的門檻理論上是讓消費者可以更多使用個人賬戶上的資金在藥店進行消費,對活躍零售市場有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對于老年人群是一大利好。對于具體產品而言,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范圍內的藥品,特別是OTC藥,器械等類別銷售有積極的拉升作用。
“隨著電商,O2O的興起,消費者的購藥的途徑增多,再加上門診統籌患者回流,目前線下藥店最大的問題是人流下滑的問題,因此藥店可結合購藥人群的特征、痛點,結合醫保可報銷的產品范圍,調整產品的品類及服務,給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服務體驗感,從而提升客單及復購率。”林赟告訴記者。
此外,隨著購藥量的增加,專家建議,定點藥店應當按照行業主管部門對相關藥品配售服務規范,配備執業藥師,在向參保人員提供非處方藥品配售服務時,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原則,指導參保人員合理購買非處方藥品,提升自身專業服務能力。“此外,參保人在零售藥店購藥時,也要特別注意選擇有專業執業藥師指導的零售藥店,并聽從藥師指導進行購藥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