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國家衛健委等十四部門發文,公布今年醫藥購銷、醫療糾風重點,醫藥反腐力度或繼續加大;今年以來,截至目前,已有83位院長被查,已超去年全年。
01
醫療糾風擴充參與部門到十四個
首次實現全領域全覆蓋
5月10日,國家衛健委醫療應急司發布《關于印發2023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文和2018年大部制改革之后連續5年(2018-2022)發布的當年度“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有兩處明顯的不同:
一是發文機構由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變更為國家衛健委醫療應急司(注:2018年的發文機構國家衛健委官網現不可查);
二是發文機構由國家衛健委、工信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九部門調整為十四部門,增加了教育部、審計署、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
據賽柏藍統計,從2019年開始發布的當年度“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發文機構均為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根據2022年2月16日發布的《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國家衛健委內設機構有所調整,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更名為醫政司,國家衛健委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更名為醫療應急司,撤銷國家衛健委疾病預防控制局、綜合監督局。國家衛健委負責管理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其中醫療應急司的工作包括擬訂醫療安全、醫療監督、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等——這也就不難理解此次發文機構的變化。
至于發文部門擴充到十四部門,根據官方說法,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關鍵一年。按照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相關職能調整情況,對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國家衛生健康委為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包括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審計署、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
調整后的成員單位涵蓋了原聯席機制成員單位的所有職責;同時,將涉及醫療機構、醫藥企業監管的相關部門全部納入了機制,實現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問題治理的全領域全覆蓋。
02
今年重點整治醫藥領域突出腐敗問題
監管重點細且全
根據《2023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今年會重點整治醫藥領域突出腐敗問題。
重點包括:
1、整治行業重點領域的不正之風問題
整治行業管理中的不正之風問題。重點是普惠制認證、行政許可、日常監督和行政執法等行業管理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問題,尤其是泄露招投標價格、申報資料、技術數據等工作秘密。違規干預行業的設置審批,包括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及醫美、口腔等醫療機構和診療科目等事項。
整治行業組織存在的不正之風問題。重點是各級各類行業組織或學(協)會在工作或推進業務主管部門委托事項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問題,尤其是以“捐贈”、學術活動、舉辦或參加會議等名義變相攤派,為非法輸送利益提供平臺,違規接受捐贈資助等問題。
整治醫藥產品銷售采購中的不正之風問題。重點是醫藥產品銷售過程中,各級各類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與之關聯的經銷商、醫藥代表,以各種名義或形式實施“帶金銷售”,給予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回扣、假借各種形式向有關機構輸送利益等不正之風問題;以及在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不履行采購合同,包括拒絕執行集采中選結果、對中選產品進院設置障礙、采購高價非中選產品或臨床可替代產品、違規線下采購等問題。
2、強化醫保基金監督管理
加強醫保基金規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點科室、重點領域、重點監控藥品和醫保結算費用排名靠前的藥品耗材(明細附文末),規范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續開展打擊虛假就醫、醫保藥品倒賣等欺詐騙保行為。
持續推進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根據司法機關以及行政部門認定的醫藥商業賄賂、壟斷等案件事實,評定醫藥企業失信等級,采取信用風險警示、限制掛網等不同程度的處置約束措施,發揮醫藥集中采購市場的引導約束作用。
3、深入治理醫療領域亂象
明確“九項準則”行業底線。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治理利用緊缺醫療資源或檢查、手術等診療安排損公肥私牟取個人利益,以及強推基因檢測或院外購藥等第三方服務、接受網上開藥提成、違規直播帶貨獲利、利用執業開單提成、違規轉介患者等問題。
劃清“紅包”回扣問題紅線。持續推進《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重點關注臨床使用的藥品耗材價值高、診療資源相對緊張、高水平技術和介入侵入式操作應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內招采管理等部門人員,利用執業便利或職業身份,假借學術活動名義,收受“紅包”、回扣的問題。
樹牢違法違規行為懲治高壓線。聚焦醫療美容、口腔、輔助生殖等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嚴厲打擊虛假宣傳、無證行醫、非法生產經營使用相關藥品醫療器械行為,整治查處廣告違法行為、違規開展診療服務,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相關藥品醫療器械進口管理,對醫藥購銷領域中發現的涉稅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核查檢查,清理整治線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03
糾風部際工作機制重大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十四部門均明確相關職責
糾風部際工作機制負責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點,督促檢查糾風部際工作機制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重大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成員單位為: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審計署、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共14個部門。糾風部際工作機制在國家衛生健康委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糾風部際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例會的議題主要包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據糾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趨勢,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制定有關政策;督促、檢查、指導并通報部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典型案例及重要信息;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協調并提出解決辦法;部署、督導、檢查年度重點糾風工作。
具體來看,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國家衛生健康委為糾風部際工作機制的牽頭單位,負責糾風工作要點的制定;對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負責糾風部際工作機制的日常工作;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部負責配合開展直屬高校附屬醫院糾風工作;推進完善直屬高校附屬醫院內部糾風工作體系;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大力扶持醫藥產業;積極引導國內醫藥生產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高國產藥品、醫用耗材的生產供給能力;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安部負責指導地方公安機關依法辦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發生的刑事案件;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部負責統籌安排預算,保障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正常開展所需必要經費;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務部負責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計署負責加強對醫藥企業生產、銷售和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采購的審計監督;按程序移送行風問題線索;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資委負責配合推進所監管的國有企業所屬醫院和醫藥企業的行業糾風工作;推進完善有關醫院和醫藥企業內部糾風工作體系;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稅務總局負責對醫藥購銷領域中發現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線索,組織部署開展檢查;指導、協調稅務系統的相關稽查工作;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加強醫藥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查辦工作;加強藥品、醫療服務領域價格行為的監管,依法開展價格監督執法;積極推動《反不正當競爭法》配套規章出臺和實施,引導行業依法合規經營;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醫保局負責持續推進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有關行為和醫藥費用的監督等;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中醫藥局負責對中醫類醫療機構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疾控局負責對疾控機構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藥監局負責完善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管法規體系并負責監督、落實;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今年,醫藥反腐、醫療行業糾風的力度、強度不言而喻。
附:今年以來被通報的醫院領導(截至5月11日)
制圖:陳芋
附:2022年醫保結算費用排名靠前重點藥品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