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我國多地出現高溫天氣,選擇“野泳”消暑的人日漸增多,但隨之也增加了溺亡風險。特別是青少年群體,由于目前恰逢中、高考結束,暑假即將到來,更需要警惕溺水事故發生,敲響生命安全警鐘。
青少年野外溺亡事故多發
今年兒童節當日,廣州白云區有幾名少年結伴在一處“網紅湖泊”野泳,據當地文旅局稱,此處不僅并未開發,且水又深又冰冷,其中一位少年不幸溺水,經及時搶救才得以恢復生命狀態;端午節當日,河北保定一名年輕小伙子在野外下水游泳后遇險,被救援人員找到時,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6月25日,海南一名8歲男孩在碼頭溺水,被救到岸上后已經是心跳停止、口吐白沫、失去意識,情況十分危急,幸好路過的執勤民警及時撥打120將孩子送往醫院,這才脫離了生命危險.....
記者了解到,暑假期間是青少年群體溺亡事故的高發期。溺水地點多集中在野外、郊外等無安全保障的河道、水庫等地,且多以游泳避暑為由。即使現場立有“水深危險 請勿靠近”“禁止游泳”等警示標牌,甚至有村民出面勸阻,依然有不少人無視警告下水游泳。特別是學生群體,往往在遇到危險時缺乏自救和互救能力,很容易出事。
遠離危險水域,謹記防范要點
避免溺水事故發生,防范為先。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近日發文提醒,自然水域水面下的暗流、暗礁、水草、溝壑等,每一項都可能對人造成生命危險,青少年更要注意防范。
一方面自己不要獨自下水游泳,不要到不熟悉、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危險水域游泳。
另一方面,不要擅自下水施救。這主要是考慮到溺水者在慌亂中求生時力量驚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或者經驗豐富的人貿然下水救援,很可能反被拖入水中。當發現有人溺水后應該大聲呼叫成年人來幫忙;撥打110、120尋求專業救助;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將身邊的竹竿或衣服伸過去給溺水者;將泡沫塊、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瓶等漂浮物拋給溺水者等。
同時,青少年群體還要注意識別出以下常見的危險行為,如到野外開放性水域捉魚、摸螺等;在水里或水域周圍與同伴打鬧;進行水上活動時不穿救生衣;在雷雨天氣游泳;對自己的游泳能力認識不足所做出的大膽逞能行為;爭強好勝,迫于同伴壓力嘗試冒險;飯后、劇烈運動、飲酒或者服用藥物后游泳;身患感冒、眼疾等疾病去游泳。